轉發市質安監總站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裝飾施工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項目監理部:
現將市質安監總站杭建監總[2012]75號:《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裝飾施工執法檢查的通知》轉發給大家,請工程已進入裝飾裝修階段的各項目監理部,對照總站督查、抽檢的要求與施工單位一起進行自查,并對檢查的內容、部位、數量、方法及參加人員等做好詳細記錄,留在項目部備查,另將自查結果在10月18日~20日報公司總師辦。自查中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內容,應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抓緊整改。
具體安排如下:
一、本次裝飾施工專項整治活動:公司一級由總師辦和監理部協同開展,即日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吳杭,副組長:鄭錫榮、肖瑋,組員:李雋、周海燕、沈洪興、王慶元。
二、監理部在2012年10月9日下午,列出涉及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的工程名單,并通知相關項目負責人參加公司這次會議。
三、2012年10月10日上午,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本次裝飾工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全體人員及相關項目負責人,認真學習市質安監總站,杭建監總[2012]75號《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裝飾施工執法檢查的通知》,并討論布置公司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具體工作。
四、2012年10月11日~10月17日,各項目部與施工方一起對照市總站通知和公司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期間總師辦和監理部結合日常巡查工作,應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五、自查的內容按照市總站通知附件,但不能光簡單填寫“合格”或“基本合格”結論,每一項內容都必須詳細記錄檢查過程,作為依據備查。
六、2012年10月18日~20日,各相關項目部將自查結果報總師辦,不得逾期,公司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開展復查和驗收工作。
七、2012年10月20日~30日,公司相關部門和項目部迎接市總站執法檢查。
八、2012年10月31日,檢查結束后,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總結會議,總結經驗教訓,布置和督促在檢查中仍然出現問題的進一步整改工作。
浙江之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總師辦
2012年10月9日
附件:杭建監總[2012]75號:《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裝飾施工執法檢查的通知》
主 送:各項目監理部
抄 送: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擬定:張瀟琦 審核:鄭錫榮 批準:吳杭
浙江之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總師辦 2012年10月09日印發